法律咨询

1.工资跟合同签订的不一样,实际发的工资跟签订合同的不成正比,比如签的合同底薪是2100但是公司实际算的底薪是1800问公司说怎么小了那么多公司说福利也加上福利是化妆费100电话费是20那就是1920那还有180去那里了公司也没说,2.节假日公司是算两倍工资的,问过公司还有一倍是算进底薪里面的,请问这么做公司合理吗?3.公司以其他店铺缺人手需要我去但是公司什么补贴也没有,我拒绝不去公司就说让我主动离职,因为签订的合同是广东省内缺人手服从公司安排去我拒绝了是我的问题吗?毕竟什么补贴都没有给到我,我拒绝也是有合理的,请问这种情况能去劳动局告吗?

劳动纠纷
2019-10-12 08:15:4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