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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一小塑胶厂工作五年(2014年9月8日,没签合同,没买社保,医保,等一切。今年2019年9月22日由于脚肿),在医院查出肌酐高,医生说是高危病,建议住院,由于没买医保不敢在深圳住院,所以就回老家住院。在我们县孝昌县一医院再次检查去认是尿毒症4期,请问可以跟工厂老板申请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19-10-09 15:05: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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