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工厂放假一部分员工应不应该给生活费,而且职工保险放假期间公司应不应该给交

合同纠纷
2019-10-01 03:44: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的看公司的规章制度
  • 根据新劳动法规定,员工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的假期可以休:
    1、法定节假日
    这个一般是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来搞,每年年底都会出台,比如,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
    2、带薪年休假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病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4、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请假
    《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但是这个一般不多的。
    5、事假
    员工因事情需要请假的,这个只要合理,一般都会批准的。
    6、探亲假
    这个假期一般都是国企、政府、事业单位比较常见,而私企、外资企业基本没有的。
    7、婚假和奖励婚假
    婚假、晚婚晚育假期,比较常见的。
  •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丧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如需去外省市料理丧事的,假期可酌情增加,但除路程外一般不得超过7天。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超过的时间按事假处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