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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7月30号去北京自费考察奶茶加盟店,一直犹豫选址不好选,招商部门说公司有资源选址不用担心总之说的很牛,要求我们交一半加盟费作为定金才能启动选址服务,加盟费12.2万,我们交了6.1万,回来后下来一个人选址5天未选到,这期间他的吃住来回路费全我包,现在因为一直选不到,我们要求退还定金,公司说要扣违约金30%,我不能接受,损失的都是我个人,我也没有学技术任何培训,当时签了一份定金合同,一份合作协议书,一份品牌使用书,都是同一天签的,请问是否有诱导行为,并且收取的定金超过20%,我现在能全部要回我的所有定金吗?

房产纠纷
2019-09-28 09:13:5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需要具体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履行。
  • 你好,招商部门存在隐瞒欺诈的现象,定金和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招商部门承担
  • 承诺有录音或聊天记录没有。一般可以退回。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 正常情况下,你支付了定金,如果因为对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要双倍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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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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