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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工作地点只写的是甲市,现在到期后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新的劳动合同中公司把工作地点增加为两个城市,也就是甲市和乙市,然后让员工去乙市上班,这样员工不同意续签可以要求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吗? 2、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公司从甲市A区搬到甲市B区,但劳动合同只写着甲市,没写哪个区,这样的话员工每天从A区去B区上班路程比较远,员工不去上班的话,可以要求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纠纷
2019-09-25 17: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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