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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是一名国企员工,与单位签的有正式合同,2018年6-9月我参加了一个技术培训班,当时培训前与单位签订了培养合同,约定培训结束后需要为单位服务5年,我于2019年1月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之后未去单位上班,现在单位让我赔偿培训费用及2-8月份单位为我交的社保,这些费用合理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9-18 22:49: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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