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优秀我想咨询 就是我今年1月21号到本公司实习了5个月,说的试用期是6个月 ,我在7月1号签订了劳动合同 现在想走,说我已经过了试用期 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劳动合同有一项写着 按实际工作开始算起 试用期按时间提前或者顺延。请问有问题吗,我现在就是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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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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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正常流程是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的,或你可以到劳动局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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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找律师咨询详细情况,可以先让律师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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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