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分配,登记三人,但是母亲在实际动迁时去世,动迁补偿照顾给与一定的面积,后来动迁协议签订后,父子双方签订协议,对房产进行了分割 。后来儿子知道还有母亲的份额,打电话问父亲,父亲在电话里面也承认了签订协议的自己拥有的房产里有母亲的份额,现在父亲上诉,要确认协议的效力,一人一套动迁房,协议是2016年签订的,而儿子知道有母亲的份额是2018年的事情,请问法官会支持父亲的诉讼请求吗?
-
合同不存在无效的情况,你如果认为对方存在隐瞒欺骗的话,可以在知晓之日起1年内提出撤销合同,但你没有提出,所以支持你父亲的可能性较大。具体的话还是带好材料面议较好
-
您好您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
你母亲的份额应当属于遗产,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若需要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
你好,母亲的份额,应当作为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平均分割,而不是父亲独占,儿子可以现在起诉,证据充分胜诉的可能性就大。
-
现在是你父亲要确认你们签订的协议的效力吗,您可以在简要描述下您的问题。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