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离婚时父母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有争议的,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您的这种情况建议多收集自身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如需帮助,建议您可以直接联系本律师,以便了解情况后,给予详细的解决建议,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