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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男方在广州打工,女方在北京打工,2个人性格不合,基本已无感情,只每年过春节的时候在老家一起生活将近1个月,期间经常吵架。2人均有离婚的意愿,只是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以下是具体的一些情况,请问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大吗? 1.孩子之前的抚养情况: 1岁之前女方带小孩住在娘家,1岁之后女方去北京打工,孩子随爷爷奶奶住。孩子现在对爷爷奶奶感情挺深,但每到了寒暑假就会念叨小姨和舅舅以及外公外婆,因为每年这个时候我们都会接孩子到家里来住。 2、经济状况: 男方在工厂做体力活,月薪3000多。女方做玫琳凯美容顾问,月薪2000多。 3、双方意愿: 男方并不在意女儿,只是因为他爸妈不舍,才想争夺女儿的抚养权。 女方本人很喜欢这个孩子;认为男方家庭重男轻女,非常担心以后男方再婚,会对女儿不好;女方剖腹产后恢复得不好,担心以后再孕会有困难。 4、两边亲属:男方30岁左右,父母近60岁,在家务农、带小孩。女方26岁,父母近50岁,在外打工。如果孩子判给女方,女方母亲可回家带小孩。

婚姻家庭
2011-01-18 21:28: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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