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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福建省厦门本地人。我在一家半国企半日企上班,但我是属于另一家外承包商的。这家外承包商总公司是在江苏,厦门这是注册的分公司。我现休产假,产假天数是按江苏那边的128天,合理吗?我有权利按厦门这边的产假天数吗?再者产假期间工资,去年我们公司一个休产假公司给发的是全薪,今年到我就只给我发底薪,这样我有权利计较拿全薪吗?还有我想知道现在产假薪资是国家怎么个规定,以我目前的情况公司给底薪合理吗?既然在厦门注册新公司是不是应该产假天数和薪资都应当按厦门的劳动法律法规走?

民事相关
2019-08-15 21: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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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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