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办理xx的时候,被告知此车号已经被办,经查询发现时xx银行未经我的允许,私自使用后台系统套办etc。我查阅xx办理程序,发现xx办理需提供车主有效身份证件和行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非车主本人还需带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行驶证复印件副本需要复印盖有最近一次年检的刻章那一页。银行在xx目前持有人甚至不认识我的情况下套用我的名字、电话号码、身份证信息和车牌号办理xx。那么我是否可以认为该银行的行为不仅进是泄露我的个人信息,甚至是直接像陌生人提供我的个人信息?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第四款规定?构成单位侵犯个人信息罪。我查阅资料的过程中发现有不少这样的现象,但并未提出解决方法,我该如何维权?提出的问题比较多,请见谅,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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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不构成犯罪,可以向银监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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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处理。再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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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