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要亲自去公司请病假,而因为住所与公司太远,身体又不适,未去公司请病假,通过短信通知领导,后去医院开了病假证明,后提交给公司,公司以未按公司规定为由,不认同假单,算旷工处理,然后解雇处理,请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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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需要帮助的话您可以同我详谈,为您争取更大的利益,我们将竭力保护您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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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有点像是公司非法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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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什么情况问题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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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情况是可以解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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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需要提供病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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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