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8.4号在界首国祯买了一套商品房,2017.8.6去银行做了贷款。2018.2.20问了银行贷款怎么没下来,银行说是出卖方没有提交购房合同。于是我们把自己的那份购房合同交给了银行。可是一直到2019.7.4贷款一直都没有下来。2019.7.25号出卖方寄来了催款通知书。这种情况我们作为买房者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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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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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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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开发商协商处理,或者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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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跟卖方说清楚情况协商,如不能则需了解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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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