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本人购买的一处共15层的9层商品房,2019年4月6层向物业报修卫生间吊顶处漏水,物业逐层排查,发现是10层卫生间主管道漏水,物业去10层维修,因主管道被瓷砖包封,维修主管道需把包封主管道的瓷砖拆除几块,10层业主提出,要么更换的瓷砖颜色一致,不能有色差,要么物业公司免10层1年物业费。但物业公司找不到无色差的瓷砖,只负责维修主管道,不同意免1年物业费。现在漏水维修无法进行,为了避免与10层业主的冲突,请问我能否只起诉物业没有完成维修,而不起诉10层业主?只起诉物业能否胜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