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月份入职一家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七月份因为其公司内部原因,谣言诽谤我,逼不得已本人要离职,老板也同意,有聊天记录,期间谈的社保是说过公司出一部分个人出一部分的,另外也说过有食补和车补总共1400也有聊天记录,但是老板不认账,反而将买的社保认定为我个人全部承担,并且工资一直拖欠,不发,期间说过很多次会发,但是核实工资就社保那块有问题,对于社保全部要我个人出全部,不认同,现在对方一直对这件事强烈说他公司每个人都是自己买的,想问下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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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由单位和个人分担,可诉公司返回垫付的单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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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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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劳动伴裁去追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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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