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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1年团购一套商品房,当时签订购房协议书,约定2012年12月231日交房,如果逾期按照房款的6%每年支付违约金,但一直到2014年又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原购房协议书被开发商收回,约定2015年12月31日交房,但时至今日房子始终存在断水断电的情况,无法交付使用。购房合同上约定逾期按照房价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赔付。在这个案例里面有诉讼违约金的时效是多长时间?可以一直到2013年1月1日吗?

房产纠纷
2019-07-25 20:09: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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