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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公司拖欠了两月工资,我7月1号写了辞职申请,写的个人原因,7月31号到期离职。5月的工资到今天都没发,请问这种情况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9-07-16 17:55: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律师需要全面、准确、深入地了解具体的细节后,才能做出合法、合理的法律分析和意见
  •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1、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你好,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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