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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室内燃气管道装置格外收费?是否合理?国家建设部文件有没有规定?省建设厅有没有类似文件规定?沈阳市室内燃气装置是否格外收费?

房产纠纷
2004-06-16 08:11: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但是,我个人提出如下看法,供你参考:
    1.开发商应当保证燃气设施安装至进户表之前的全部正常功能,并负担该项费用(该费用实际上已经进入房地产开发的建设费用中);
    2.对于气表之后的设施,如果开发商巧立名目来收费,则你可以拒绝该项收费,该设施(比如燃气灶等)属于强制消费物品,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自行负担费用将其拆除,并且不得对你造成其他损失。如果该设施在开发商房地产销售合同或者销售资料中作了具体确定的允诺,则你尤其使用该设施并且不负担任何费用。
  • 关键是要看购房合同中对该有关事项的约定是否明确!
  • 这要看当初合同的约定,现实中业主在买房后,确实还要负担此类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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