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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顺丰速运的站点营业员(工牌上是收派员),因为公司的扩大,本站点在合同到期后不会在继续使用,所以后期会影响我的工作调动,如果调动公司需要和我协商吗?还是公司直接强制性安排,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后,如果调动我不满意可以拒绝吗?

合同纠纷
2019-12-25 19:01: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需要看您的劳动合同是如何签订的。
  • 参考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以劳动合同为例,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
  • 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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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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