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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案子,是我从别人手里转让了一个民办学校,转让内容是,学生,教师团队,学校内物品,办学许可证,知识产权的所有物品,我们合同约定分三期付款,合同款项全部到位后一年内,转让方为我办理转户手续,可是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我完全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在付完第二次款后,转让方抽逃学校物品,拖欠教师工资(我合同内有明确规定转让方必须解决工资,但没有划定违约责任),同时转让方利用学校身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为自己为他人办理信用卡,同时学校出现其他债务未解决的情况(合同约定解决欠款,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在最后一次付款时与合同约定给我的教师团队发生矛盾,并拒绝支付教师工资,造成教师辞职影响了我合同约定的教师团队,问这种情况下,按照我们合同约定我可不可以拒绝支付尾款,并要求转让方提前履行转证手续,或撤销合同,现在我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款项,如果转让方以我按照合同支付款项,扰乱我的学校,我怎么处置,

知识产权
2019-07-24 09:17: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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