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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6.7月成都买的公寓,当时是开发商作为货款抵押给工程方,经开发商同意,三方一起,我们买了这房子,当时签订了合同,合同是直接跟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货款是当时一次支付给工程方私人户头的,是开发商同意的,当时开发商也打了收款收据给我,但是现在开发商不认账,要我们去退房退款,而且是退当时收据的原价款,这几年房价翻了三倍,请问我该怎么办,好无助!开发商还怂恿我们去起诉他,说法院也只是赔款原价,我心脏病气的要犯了,请问这要怎么处理,争取回自己应有的房子或者赔偿,望回复,感谢万分,感激!

房产纠纷
2019-07-09 23:01: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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