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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家国有企业员工,劳动合同签定是三年,2017年9月1日签定,底薪1750元,五天八小时工作制。实际我工资是10000一个月,签过字生效工资表有显示岗位工资10000元,另有银行流水证明,并且工资表显示月出勤天数为30天,在加班栏中又不计加班费,法定节假日上班也没加班,每月如此。如今我想申请要回以往加班费可实不?加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和每月多出勤的那几天工资等第……谢谢!

劳动纠纷
2019-07-06 09: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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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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