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亲友,在一个超市的配电房工作,当天从早上八点开始上班,在晚上九点倒闸操作时发生事故,被电弧严重烧伤,当时单位只安排他一个人上班,身上百分之八十五重度烧伤,面部已毁容,工伤赔偿后能要求精神赔偿和民事陪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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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可以得到相应的残疾赔偿金,根据最高法院2001年的关于审理精神损害案件的规定和今年实施的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物质赔偿,所以还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米律师 河北正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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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是用人单位管理不善造成的工伤事故,按规定配电房倒闸操作时应有两人操作,可是单位只按排他一个人,单位是不是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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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伤害的,一般只适用工伤赔偿不适用其它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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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