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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9 6月6日与6月7日淘宝网店分别售出芽菜酱1瓶,夹馍酱一瓶,6月10接到地方工商局电话说我们店铺被顾客投诉说我们有虚假宣传广告,我们立即对商品页面进行了修改,与客户沟通后说按照广告法的第4、17、28条必须赔偿500元,经双方协议后赔偿400元,对方书写撤诉书。次日接到另一个顾客又说我们用了虚假广告要举报我们,我要怎么处理与应对?

损害赔偿
2019-06-27 15: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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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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