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辞退我们,不给我们正规赔偿,协商好久说补偿n的赔偿,没有+1,但是签了合同后就发现自己怀孕了,现在还可以跟公司谈判嘛,增加赔偿,或者交社保等
-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
你好,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不用+1,孕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已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了就不能要求其他的
-
已经签了协议就不行了。。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