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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未签署劳动合同工作未满3个月为由推迟3个月才给与结算离职工资是否合法。 问题陈诉:本人今年3月27日起在一家美容公司从事新媒体运营工作,本月3日公司老板以业绩不佳为由将本人辞退,公司辞退本人时又以本人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在公司工作未满3个月为由推迟结算本人离职工资3个月,我想问下公司的这种情况是否违法,遇到此情况我应该如何应对

劳动纠纷
2019-06-20 15:52: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主要涉及违法解除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应当支付赔偿金及双倍工资等
  • 劳动者需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的证据,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或是进行投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以及未签合同需要支付的双倍工资,同时可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1、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 公司不与劳动者签合同,而且劳动者已经上班的,那么公司要支付劳动者工资,而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好,建议我方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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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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