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我试用期届满时找到我谈话,以我经验少还需考察为由,试用期要延长,而且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我不知道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如果是那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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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把你的劳动合同发过来看看
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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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您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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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能约订一次试用期。
追问:我经理找我谈话当时我没办法就先答应了,如果我现在反悔不想延长试用期还能讨回自己的权益吗?合同签订的三年,他说试用期在3-6个月,但是最初的合同里写的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解答:以固定期限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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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举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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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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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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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违法,建议委托律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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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试用期不能延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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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