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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UI设计师,在某某公司上上班两周(实习期一个月,有签劳动合同),就在上周四公司同时找我谈话说我设计的作品不符合公司要求,这以此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这时候我刚完成公司的项目,所以我不同意公司的单方面解约,我叫他们拿出证明来,他们就说了其它同事对我的评价,其中有好的也有不好的,还叫我签署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拒绝了,他们最后态度强硬,叫我不服去走法律途径,还有叫我下周就不要去上班了。我现在该怎么办?还要不要去上班?

劳动纠纷
2019-06-17 09:06: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习期的有关合同规定可以参照签署关于正式合同的规定进行判断,同时如果有其他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况应当使用其他的法律法规。
  •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所以,只有你的行为符合以上规定的情况时,用人单位才能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并且,还有依法解除。5、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向工会征求意见而直接解除,在解除的程序上也是违法的,仍然是违法解除。6、因此,你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也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7、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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