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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上海有使用权房三个户口,我承租人,在没有得到同住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和别人签了该房的卖掉合同,对方交了我十万定金,因为同住人,儿子不同意,我能不能撤销合同?或者自然变成无效合同,请教您了

房产纠纷
2019-06-24 05:43: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由同住人申请。公房承租人的变更登记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上款规定书面确定承租人。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承租人全家户口迁离本市全家出国(境)定居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出出租人应当同意。承租人全家出国(境)定居的应当同时按规定调整租金标准。
  • 你的理由站不住脚,你在没有取得在册户籍成年同住人的同意私下出售房屋,造成了买你房的下家无法按约取得房屋使用的权利,对方可向你追究违约责任,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 使用权房只用使用权没有产权,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但已经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因为使用权房国家限制交易和买卖,所以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确认无效,但是可能会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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