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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因生重病不能在外地做生意,要求解除租房合同,并且提前一个多月和房东沟通,房东以不同意为由,让我赔1万多违约金,现在把我吿上法庭,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6-12 14:01: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首先确定是否签订租房合同?其次,租房合同中是否约定违约责任?如果约定了一般按照约定执行。
    追问:感谢焦律师的回复!是书面合同,签2年的,因为生病需要治疗,所以后一年的不租了。交的押金2200也不要了,就想知道当时签订的违约合同条款法律法规是否支持?违约金按总房租(2年的)56800元的20%一万多赔付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支持呢?谢谢
    解答:既然你们签书面合同,合同是双方的意思表示,在不违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你们双方的约定都是有效的。如果出现了可能违约的情况,一般也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的。
  • 要看合同怎么约定的 对方怎么违约的
    追问:合同约定租2年,如果承租方无故退租,赔偿对方违约金按总房租的20%,我不是无故退租,是因为身患重病肝硬化,需要回家抓紧治病和静养,被迫终止合同的,我的2200元押金也不要了,对方已经收回房子,而且还在网上挂了出租,现在对方以我没交房租为由起诉我,今天收到了法院发来的信息法院已立案,我不欠他房租,一年房租我也交清了,不知道该咋样应对这样的事情!麻烦哪位律师给解读一下,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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