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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和公司合同到期时间是,6.30日,之前公司经理和我谈说到期公司将不再续约,如果我不提前辞职,公司将赔偿我3个月工资。但是当时经理口头和我承诺,我提前走都可以得到赔偿,他跟公司直接申请改日期立刻。但当经理知道我跟新公司约定了6.19入职后,便说必须上到6.30日才能赔偿。请问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吗?那经理对我的口头承诺没有兑现影响了我的利息怎么办?谢谢

劳动纠纷
2019-06-09 19:16: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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