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根据造成的危害追究相应的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追问:我们商量合伙时只签订了合伙人协议,合伙企业也没有合伙企业字样,如果我们想寻求法律帮助,应该收集哪些证据?针对合伙人不同的侵占程度,应付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解答:你好,达到法定的数额则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等刑事罪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共有财产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财产按照份额属于几个人所有,他们分别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果某一共有人利用工作之便,将共有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就侵犯了其他合伙人的财产所有权,应构成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