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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们是一个非正规劳动就业组织,有3个合伙人,其中负责支出和现金的合伙人在年底会议上告诉我和另外一合伙人说营业状况是亏损,并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但是在后来的查账上发现是有盈余,之后反复查了3次帐后,结果是盈余6万多元,但是他说不出资金去向,也不肯拿出这笔款项,并且将公司照相机和笔记本电脑带回其家中,请问这是不是属于职务侵占,是否要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济相关
2010-04-02 13:31:49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建议报警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追讨。
  • 可以报警解决。
  • 你们的单位是什么样的性质很关键,报警要慎重,因为现在立案很难的,如果你第一次没立上案,以后就立不了案了。
  • 可以报警。
  • 可以报警,由警方介入调查。
  • 答:1、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为由立案侦查。
  • 这属于职务侵占,如果金额巨大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建议你们和对方说明利害关系,或由律师向其转告。
  • 您好,这个算是合伙人侵害合伙组织的利益,您作为合伙人之一,可以以合伙组织名义起诉该合伙人,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 属于职务侵占,可以委托律师向公安机关报案。本人专业经济律师,需要联系我。
  • 合伙人之间的争议,一般按照民事关系处理,如果经过书面等催告拒不归还公款或查出有伪造材料私占公款和财物的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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