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2019年5月15日办理的入职,签的劳动合同。2019年6月12日准备离职。这个情况可以公司是不是要给我发5月15日-6月12日的工资以及给我上6月份的社保呢?

劳动纠纷
2019-06-03 22:24:0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单位 一般不提供补偿,但支付 工资。
  • 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
  • 您好,工资
  • 您好,应该发放工资的
  • 您好,需要补交社保的!
  • 社保局查询申请解决
  • 非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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