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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不达业绩为理由出警告信,到达三封警告信后,请问这样合法吗?请问如果我现在辞职,还是只能按照六年 销售行业,公司以不达业绩为理由出警告信,到达三封警告信后,要员工自动辞职。请问这样合法吗?可以要求赔偿吗? 另外,我实际上是帮香港公司打工。但由于香港公司在大陆申请不了营业执照的问题。所以我签合同的时候是和中国这边的外判公司签合同。现在广州工作了两年,然后香港公司把我调配到佛山工作蜡的六年。广州和佛山这两间公司是不同的。所以我前后签了,两间公司的合同。但我工作的内容还有公司的管理全部都是由香港公司去管理的。中国这边的公司只是负责和我签合同,还有出工资给我。请问如果我现在辞职,年资方面,应该按照八年计算,还是只能按照六年计算?

合同纠纷
2019-05-30 11:42: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建议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等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但是为了让劳动者在处理劳动纠纷过程中由被动变主动,建议劳动者在维权之前要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对自己有利的一些证据原件,以备后用。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要求自动辞职是为了不给辞退补偿费,不合法,可以要求赔偿,但你已经自动辞职了人家就有证据说你是自己辞职的了。按8年计算
  • 您好,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携材料到律所与律师面谈,才能给出更专业的意见
  • 你好,你描述的情况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给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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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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