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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房地产公司在我们村里盖了一栋楼。我们村属于相对较偏僻,房子不值钱,一层也就10万左右,房地产在我们村盖完房子卖的差不多就走了 问题一:房地产老板向我借款8万,写了一个证明,三个月不还的话5栋1单元201房子归我,下方有房地产公司财务章,和老板签字(但签字与法人不一致,他说有两个名字,跟我们村人的购房合同也是这个名字),但下边日期2017年写成2016了用笔改了一个数字。请问这个有效吗?是不是不还的话房屋归我所有无效呢?日期改动会影响合同效力吗? 问题二:同时我们又签了一个购房协议,上边未写价钱,写了5栋1单元201,然后有单位盖章,单位名字是打印上去的,但在名字下边写了一个抵押物,我想问一下这个购房协议有效吗?抵押物三个字有什么影响吗?

房产纠纷
2020-01-09 00:20: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追问:合同内容我全给你说了啊,就是这情况,日期改动影响借款证明效力吗?购房合同对方盖章处写了抵押物三个字购房合同有效吗
  • 借贷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应规定,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应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态,即合同各方应相互返还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这是一个总的处理原则。具体到民间借贷行为中,一般来说,民间借贷合同被确定无效后,也应遵守这一总的指导原则,本金的返还没有争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 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包括:
    《合同法》对民间借款合同的规范采取意思自治的原则,所以在实践中会出现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即由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条款的违法性,而导致借款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或全部无效。
    1、借款合同违法《合同法》关于利率的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明确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2、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 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民间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
    4、在民间借贷中,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合同法的保护。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 应该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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