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电子厂上班,没签劳动合同,厂里想辞退我,我会有什么赔偿。

劳动纠纷
2019-05-28 16:24: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 1、您和超市之间应当是存在劳动关系的;您可以工资收条、签到名单等来证明。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新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新劳动法新增了处罚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作了详细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无故辞退如没有合同,可以搜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单,工作服,证人证言,录音等
    公司如果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公司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没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次对的,如果劳动者存在实际工作的时间,则可以依照实际工作时间要求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中裁决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可以到法院申诉。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