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一家公司离职后取出公积金并销户后,还在同一城市继续工作 还能继续交公积金吗
-
还在同一城市继续工作 还能继续交公积金
-
如果劳动者是外地户口或本地户口迁出,可以销户提取。
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行政区域继续工作,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4、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
办理流程
本人或配偶携带上述材料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办理地点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本级办事处的,职工可以到市本级任一办事处申请办理;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区市县办事处的,职工应到账户所在办事处申请办理。
办理时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补充说明
1、职工销户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欠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允许销户。
2、符合此情形的,办事处一般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职工发生本项行为后,再次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两年内不得以相同理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但职工可以提供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的除外。
4、经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就需要出具离职证明,所以离职一年后劳动者可以和原用人单位协商重新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投诉用人单位。
-
员工辞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般分两种情况:
1、外地户籍的职工,可以在辞职时凭离职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即时办理提取业务;
2、本地户籍的职工,需要在个人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重新就业,才能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若发生劳动纠纷的话,可以和公司协商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若协商不成,则需要通过仲裁等解决,才可以提取相应公积金。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