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底薪2000,第二个月转正底薪4000,18年底薪6000,一直没有再签约劳动合同。19年2月份怀孕了,身体一直不好,老板看我怀孕了,立刻要给我调整岗位,降职降薪,我不同意,她以业绩要求问题,处处给我施压,最后我俩发生争吵,第二天出血,第三天流产了,做了流产手术,期间请过病假休息,没有按照6000底薪算的病假工资,按照3000计算。产假后直接给我降职降薪,现在处处刁难,每天发微信施压。我想劳动仲裁,看看有没有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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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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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受到侵害时,首先可以跟对方协商,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反映您的诉求和遭遇,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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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两倍的赔偿金,因怀孕降薪的行为也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来电咨询,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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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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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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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