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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一家公司,刚刚好入职一个月,刚刚好今天发工资,也不压工资,然后晚上老板叫明天不用去了,说公司经营问题,然后他们没有签合同,是不是应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呢?

合同纠纷
2019-05-17 07:56: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通常按照合同情况处理。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1、协商追讨。根据以上的法律法规向企业提出,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若企业同意的,则追讨完成;2、仲裁追讨。若企业不同意支付的,则需要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为劳动站)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需要做以下工作:(1)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带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录音需要刻录成光盘并书写出主要的录音内容。(3)到劳动仲裁仲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
  • 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
    若上述二者不能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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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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