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公司规定员工平时跟法定节假日加班给加班费,周六跟周末加班只能换休,但是我们的实际情况是很难在当月换休完,但是公司说换休两年以内都有效,超过两年了的,在第25个月发放加班工资,或者离职的时候给,请问这样合法吗,是不是算拖欠工资?如果我不同意公司的方案,要求当月没有换休完的支付加班费,合理吗?如果跟公司无法协商,我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N+1

其它综合
2019-05-16 14:56: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追问:有打卡记录,部门领导协商录音,工作群里面的通知,公司老总签的要求换休的文件图片
  • 工作几年呢,我们律所在广州的
    追问:快八年了,我在清远工作
  • 可以劳动局投诉,或者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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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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