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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7年5月非因工负伤住院治疗一直到现在,医疗期已满,(我在同一单位工作23年)。请问;我这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什么标准。工资是按住院以前12个月平均工资还是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劳动纠纷
2019-05-20 00:09: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个人认为可以按住院前12个月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的标准如下: 1、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合同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2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 对于因工负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工伤事故后,按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确认为工伤后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领取工伤赔偿。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主张工伤赔偿时,要先确定可以赔偿的费用,具体的赔偿项目,以便及时收集相应的凭证作为证明,并领取工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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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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