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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 19年4月9日离职,离职前,老板说要压一个月工资,所以3月、4月工资4月30再给,然后和我签写了双方余下压后工资合约,上面写明工资数额和盖了公章。 4月30日,上公司要工资遭拒,先前余下工资合约被抢,公司拒绝支付余下工资,并以先前工资给多为由,要求赔偿。 现手上资料:入职前签订的学校发的三方协议(实习协议)、工作打卡记录

合同纠纷
2019-05-04 19:02: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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