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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挂靠一个公司交社保到3月份,4月份想在另一个公司交,可是需要之前公司办理一个失业登记,但是那公司欠社保局1万多,无法做失业登记,这样我就无法在新公司交社保,这种情况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5-28 11:46: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协商处理,协商未果,起诉维权。
  • 一、在户口所在办理,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
    二、非户口所在地办理提供身份证、收入证明。
    三、至于缴费标准,有一次性交足15年的,有按年缴费的,有按月缴费的,每种性质又分好几个档次。你可以持相关证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清楚,并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作出选择。不过,现在缴费金额多,今后的退休工资也会相应高。
  •  失业后,必须要去失业登记。
      不登记无法领失业救济金,在失业期间本人还需要交社保。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本人是和单位协商解除等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那么应该及时向单位提出领取失业金的申请,单位应在离职15天之内,将有关材料报送社保,本人应及时到社保办理登记,并向提出领取失业金的申请。任何一方逾期未办理即视为放弃。
  •   很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其次,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由此可知,如果公司不给交社保,劳动者可以结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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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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