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原来我在甲公司上班,在甲公司的时候负责公司技术,2015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乙公司采购甲公司的设备用于他们的产品A的生产,我是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2015年我从甲公司离职,并进入丙公司就职,其中,丙公司原为甲公司的子公司,但是于2015年独立。我于207年11月份,结合网络已经公开的技术如文献、专利、论文等,并结合丙公司自身的产品特点,对产品A的生产工艺进行了专利申请(2015年时甲乙公司均未对此工艺申请专利),且进行优化和改进,即原来乙公司的生产工艺是只提取其中的1个成分,但是我的专利里可以同时提取3-5个成分,生产技术及工艺路线和乙的是不一样的有区别的。现收到乙公司律师函,说我以丙公司名义申请的专利侵犯了乙公司的权益,违反了当时和甲公司签订合同时的商业保护协议,要求我们将专利无偿转让给乙并适当赔偿乙。我想咨询下,对方的诉求是否合理,我是否侵犯了他们的权益,该如何处理?

知识产权
2019-04-28 20:36:1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