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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将房子租给二房东了,租期三年。现想提前收回房子,且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二房东一个月的违约金。但是二房东不接受,他提出要赔偿他装修违约金2.8万. 合同上并未约定装修违约金事宜。请问我该怎么做呢?

合同纠纷
2019-04-27 12:49:1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约定的违约金若低于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增加。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房屋进行改善,但若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对方提出的装修违约金,严格来讲,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只能算作因我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但该损失的适用不能与违约金兼用。建议我方审慎考虑后决定。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后续若需进一步咨询或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可联系我并携带相关证据到我们律所面谈。
  • 如果对方确实在居住期间装修,软装部分可以主张让对方带走,墙体等不能带走的部分,按照剩余价值适当补偿就可以。至于补偿金额双方可以沟通。
  •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
  • 你好,提前解约的话是需要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及有无解除合同导致他的装修损失的。
  • 请告知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来为你分析
  • 如果没有约定,是不用赔偿的
  • 你好,根据你们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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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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