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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今年55岁在食堂工作,于2019年1月6日下午四点在公司宿舍下楼去食堂打上班卡时,在楼梯间把右脚崴了,造成粉碎性骨折,公司派人送去**医院就诊,于1月9日手术,1月24日出院,治疗费用和住院期间的护工费用都是公司支付的。现在每月工资还在照常发放,因为公司没买医保,不能走工伤流程,公司也不主张做伤残鉴定,本人于3个月后自行通过司法鉴定,鉴定伤残级别为十级,现在公司要协商解决赔偿,本人是蔡甸区农村户口,我可以从哪些方面要求赔偿?具体标准是多少?

劳动纠纷
2019-04-23 21:16: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收入、地区等计算。您可以电话联系我,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详谈、让我了解您的意愿和下一步安排,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需要根据你受伤前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具体核算
  • 您好,可以把鉴定报告发来,我们可以根据鉴定报告帮忙计算
    追问:您好!这是鉴定结果,麻烦您帮忙计算下跟公司协商可以从哪些方面要求给补偿金以及具体金额是多少?被鉴定人汪长兰的损伤构成十级残疾:建议给予后续治疗费贰万元;自受伤之日起,误工时间210日,护理时间100日,营养时间60日,(均含二次手术时间)
  • 你好,我这里可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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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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