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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4年买的房子,顶楼,二期工程,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说一期工程顶楼是阁楼,不好卖,所以二期改成无斜坡的,房高正常,实际差不多84平方,主卧还送了大约6平的空间,只有整栋楼最东户和最西户送(一栋楼两个单元共有四户),整套卖19万5一套,但是购房合同却按照一期阁楼面积写的(70.6平),现在办房产证了,却让按实测面积91.4,补房款,当时签合同说是从房产局网站下载的合同都一样,所以就没仔细看,有一条是出现这种情况按房管局实测为准。现在办证的人说得有开发商给开的发票才能办证,不然不给办,但是交房的时候已经交过办房产证的钱可(2014年底交的),不补房款,开发商不给开发票,他们这样的做法是合法的吗?我这样是被骗了吗?

房产纠纷
2019-04-16 20:22: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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