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用了一5层楼房,合同期到今年8月底。我前几年想把该楼买下,而后也多次问及房东,但房东当时不同意卖。没想在去年房东却没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把楼卖给第三人。而且房产已经完成过户。
今年5月只好想通过法院解决,想请求法院判:
1.撤销他们的买卖合同。
2.要由我们同等价格优先购买该楼房.
但是法院却说这两个请求不能一起判,要一个一个判决。就是说我要打两个官司,先打撤销官司,再打优先购买。
现在撤销官司在5月20号开了庭,在撤销官司里我还是加上了要由我同等价格优先购买这一条,判决现在还没下来。如果判决到我的租凭合同期满后才下来,判撤销了他们的买卖合同,而我优先购买的却不采纳。而现在合同期已经结束了,那我还有资格打优先购买的官司吗???我打第二个官司要先立案,但立案要一些日子,那他们在我立案的那段间隔时间是不是已经可以凭合同期已经结束而赶我走!???
烦请指点!!!!! 万分感谢!!!!!
-
1、法院的理由不成立,买卖合同的无效与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都基于“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是同一事实的两个诉讼请求,法院分开立案不合理。
2、买卖关系是发生在你承租期间内,现在租赁期满并不影响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
我打第二个官司要先立案,但立案要一些日子,那他们在我立案的那段间隔时间是不是已经可以凭合同期已经结束而赶我走!???
谢谢了!!!
-
立即上诉,不能让第一个案件的判决生效,否则很难保证你不被赶出。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